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系统升级启用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279号)中关于“清理空壳网站和备案信息不准确的网站”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信息的准确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空壳类备案数据清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对备案管理系统中没有“接入信息”的空壳网站数据和没有“网站信息”的空壳主体数据进行清理。我局将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对空壳类备案数据进行处理。
现将有关处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空壳类备案数据的公示及更新要求
所谓空壳类备案数据,包括空壳主体数据和空壳网站数据。空壳主体数据是指,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信息,只存在主体信息,没有任何网站信息和接入信息;空壳网站数据是指,在工业和信息化备案系统中,该条备案信息至少有一个网站没有任何接入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备案系统下发空壳类备案数据,如可定位至各接入商IP地址的也将通过接口将相关数据下发至企业侧备案系统。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按照规定,将在省级备案系统(shcainfo.miitbeian.gov.cn)对这些空壳类备案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2011年1月17日—2月17日)。请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和各空壳类备案数据的网站主办者,及时更新不准确的备案信息。
二、依法对不准确的备案信息进行处理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接入服务单位和网站主办者必须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有义务及时更新不准确的备案信息,否则通信管理局将对不准确备案信息依法予以处理。因此,依照《工作方案》要求,2011年2月17日公示期结束后,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对仍未处理的空壳类备案数据逐步分批进行处理。
自2月18日起,工信部部级系统还将陆续下发新的空壳类备案数据,我局仍将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处理,请各接入服务单位和网站主办者及时更新不准确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