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款异常苛责!“法国小姐”选美遭起诉
原标题:报名条款异常苛责!“法国小姐”选美遭起诉,被控“具有歧视性”
[环球时报驻法国特约记者 董铭]“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必须未婚未育……”法新社20日报道称,一家女性维权组织本周起诉“法国小姐”选美大赛的主办方及其母公司,指控其设定的报名资格“具有歧视性”。据悉,与这家名为“敢作女权”的组织一同发起诉讼的,还有3名(匿名)因不符申报资格而遭淘汰的女性。她们在递交给博比尼市劳动法庭的公开声明中表示,既然“法国小姐”本身是一种“服务工作”,那她们就该受到法国就业法的保护,不应被歧视。
“既是经济剥削,又令社会倒退”
作为西方最悠久的选美比赛之一,“法国小姐”已有超过百年的历史,其面对的是所有18至24岁的法国女性,冠军同时也将成为“世界小姐”选美的国家候选人。但是“法国小姐”在报名资格中要求:候选人身高需达到170厘米,不可以有结婚或生育经历,更有甚者,候选人不能文身、佩戴饰物、或在公共场合吸烟等。此外,主办方在参赛初期就统计了候选人的衣服尺码,为的就是保证她们在参赛期间身材不发生较大变化,违者将被处以5000欧元的罚款。起诉比赛的女权组织负责人艾莉莎·阿拉巴雷表示,“这种选美活动不仅是在为了经济利益剥削女性,同时也违反了现行法律,对整个社会环境都产生了消极和倒退的影响。”
阿拉巴雷还称,虽然法国小姐选美的宗旨是“寻找最具魅力和优雅的年轻女性”,但严苛的报名条款其实是在人为设限。她说该组织与3名丧失参赛资格的女性站在一起,“这种对婚姻状况、年龄、身高、文身和吸烟喝酒都强作规定的要求是具有歧视性的。现在是他们删除所有歧视性条款的时候了!” 同时,该组织还控告“法国小姐”的母公司恩德摩尔制作公司在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利用这些女性制作了高利润的视频节目。
畸形审美,收视率不降反升
“法国小姐”自1920年开始举办,并从1987年起进行电视转播,最初名为“法国最美丽的女人”,每隔一年举办一次,直到1927年更名并自此成为年度项目。该选美比赛一直是法国电视一台的王牌保留节目,2021年度总决赛也将于12月11日在卡昂市的赞尼斯大酒店举办,选出一位接替上任冠军阿曼蒂娜·伯蒂特的新小姐。然而围绕着“法国小姐”的各种争议长期存在,尤其是各类女权组织,一直批评主办方和转播方在剥削女性的身体,营销歧视类的节目。
面对此次指控,“法国小姐”公司新任主席艾莉西亚·拉罗什-朱贝尔19日在媒体上给予回应:“这是一场有自己规则的比赛,因此不受劳动法的约束。”不过朱贝尔自己也在“法国新闻”网上承认,参赛资格中的有些规定的确是愚蠢和过时的,“譬如要求单身和未曾生育,我自己就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一名女企业家,这条规定明显是落后于时代了。”
虽然这些年来争议不断,但法国人对于“法国小姐”选美比赛热情不减,去年还创下2006年以来的最高电视收视率,共有860万电视观众观看了直播。
全球选美问题多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称,不只是“法国小姐”,全世界其他地区的传统选美比赛近年来也都频频引起争议,尤其是许多过时的行为条款和文化积弊受到舆论批评。比如,2018年“乌克兰小姐”的获得者维罗妮卡·迪杜申科就被剥夺了头衔,起因是主办方发现她离婚且育有一子;2019年的“印度小姐”也因主办方更青睐肤色较浅的高种姓参赛者而备受质疑;就连非洲的“纳米比亚小姐”同样发生过匪夷所思的操作——夺得冠军的黑人小姐所获的奖励,居然比亚军的白人小姐还少,这背后是主办方和赞助方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思想;而在“斯里兰卡夫人”选美决赛那天,还上演了前一届冠军夺走新晋冠军王冠的尴尬一幕,只因前者指责后者已经离婚,不配拥有“夫人”的称号,最终主办方出面澄清新晋冠军“分居还没有离婚,仍有资格获奖”,这才还当事人一个清白。
畸形的审美和偏爱“白瘦幼”的文化令不少人感到担忧。法国当局在2013年通过法律,禁止16岁以下少女参加选美比赛,意在预防未成年人“过度性化”的不良趋势。但这样的举动并未在其他国家得到传播,CNN称,近年来,不少国家选美比赛的参赛者年龄越来越低。
责任编辑:祝加贝
[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